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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清障车禁用警用标识

作者: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089 发布时间:2010-11-19 12:38:41

用带有警用标识的清障车进行拖车收费的海天公司,其负责人是交警支队一职工

11月4日,抚顺市民孙先生的面包车被车身有“警察”标识的清障车拖走。孙先生认为是交警拖走了他的车。他在缴纳300元拖车费后得知,交警拖车不收费,当他向对方索要拖车费时,才知道拖车的是抚顺市海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海天公司是怎样的一家公司?它的清障车为什么喷涂、悬挂警用标识?

昨天,记者调查发现,海天公司的负责人是交警支队职工。

目前,抚顺市交警支队已责令海天公司立即停用警用标识。

乱用标识有损警察形象

13日,本报《拖他车的到底是谁》报道见报后,读者反响强烈。

“一个社会公司为什么敢用警用标识?”市民马国起疑问。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修配厂负责人告诉记者,他的修配厂也有拖车,但从来不敢用警用标识,海天公司“打着交警旗号干活的做法,明显在竞争上有了优势”。

市民姜先生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海天公司的拖车一直配有警用标识,他认为“滥用警用标识有损警察形象”。

另外还有市民透露,海天公司原来是交警部门的清障队,现由个人承包。

该公司前身是交警清障队

昨日9时,在抚顺市交警支队,曹海屏向记者表示自己是交警支队职工,还是海天公司的负责人。这得到了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的认可。曹海屏介绍,海天公司的前身是抚顺市交警支队的清障车队,2006年车队转为企业,他又从社会上招聘工人,交警支队委托海天公司管理原有的几辆清障车,这些车属于交警支队的固定资产,后来车队职工集资,又通过交警支队买了几辆清障车,这些车从出厂就带警用标识。

曹海屏表示,海天公司属于社会公司,公司的行为已经和交警部门没有关系。

抚顺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规定上看,海天公司清障车配警用标的做法“值得商榷”,这家公司有两个职能,一是“无条件服从交警的指令,到达事故现场,对交警部门支持很大”,另外公司也需要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盈利。

曹海屏否认了“承包”的说法,强调是“托管”。对于收取孙先生300元拖车费,曹海屏解释:这是4年来在违停车辆上,车队收取的第一笔费用。但在之前报道中他曾说孙先生是第一个被退还拖车费的人。

海天被责令停用警用标识

昨日,抚顺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支队领导表态,责令海天公司停用警用标识。

昨天下午,抚顺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抚顺市交警支队12日向所辖各大队下发了一份紧急通知:从事事故和违章车辆清理工作的清障车,一律不准喷涂警用标识,不准悬挂警用灯具,不准使用警报器,不准悬挂警用牌号,清障车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警服,不准警便服混穿。

通知明确表示,抚顺市交警支队近期将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按公安部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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