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浙江嘉兴市一家饭店突然发生火灾。接警后,该饭店不远处的秀洲区荷花堤消防中队紧急出动,最终,大火被成功控制住,但是火灾导致饭店的损失非常大。饭店老板很生气:“如果消防人员再快一点赶到现场的话,损失就不会这么大。”不少围观的市民也在质疑,荷花堤消防中队距离起火现场仅一公里左右,消防车为何却开了10分钟?有网民将此事发到微博上,并提出质疑。
嘉兴市消防支队在其微博上对此作出回应:“荷花堤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2车10人赶往现场救援。但消防车从中队营区门口一直被堵,警报一直拉响,路上的车辆都不让行,有些轿车还挤车位,导致消防车辆无法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延误了最佳灭火时间。”为了让公众获悉实情,辖区所在的建设派出所调出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在录像上,记者看到,出勤的消防车被堵在道路中间,不管消防车多次鸣笛、亮灯提醒,前面的一辆橙色小轿车纹丝不动。而当消防车好不容易即将冲出重围时,另一辆小轿车迅即冲到,又卡住了消防车前进的道路。建设派出所的警官说,他们当时派出4名民警分别在建国路环城北路路口、秀州路环城北路路口进行管制、引导,才让消防车勉强通行。“也就是说,没有警察的帮忙,消防车到得更迟。”
应急车辆被堵经常见诸报端。近期影响较大的一次,即是去年12月份发生在北京市“急救车3公里开40分钟事件”。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范达表示,急救车遭遇“不让道”现象很常见。网民“龙眼看新闻”说,他曾经跟着120一起出勤,结果发现没有车肯主动避让。
群体意识待提升
“疏堵”结合救生命
“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今天,如何保障应急车辆迅速达到救助地点是一个事关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长期关注应急车辆畅通问题的浙江省侨商会副会长陈乃科建议,丰富应急车辆的种类,比如增加急救医疗摩托车等,在路面狭窄或救护车辆因各种原因受阻而未能及时到场的情况下,提供更快捷的救护服务。
一些专家表示,为应急车辆让道不是一两个人的行为,而应该是每个驾驶员都应做到的群体行为。国家应该在驾校培训中教授学员如何给急救车辆让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没有驾驶者如何给急救车辆让行的细则。
多位专家认为应拿出治理酒驾的魄力来治理不给应急车辆让道的行为。嘉兴市秀洲区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建设中队中队长吴松明表示,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所涉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时路况是否存在避让条件、司机是否存在故意阻拦等问题,在执行时均存在争议。这样的细节缺失,必然让法律的执行也大打折扣。
其实许多国家针对不给应急车辆让行的行为,都出台了比较严厉的惩处规定。比如德国是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如果违法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因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通过硬性约束,增加违规违法成本,减少不给急救车辆让行甚至抢道的行为。消防、医院等部门应争取与交警部门相互配合,利用监控录像、交警执法等手段,疏通应急车辆通行道路。